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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信玲] 同宅同在

#塞翁失馬
  很久以前他就被剝奪了街頭漫步的權利,待在家裡的日子雖然悶,時間一長也悶出意思來,過慣了自成一格的光棍生活,乍聽情人提議踏青的時候,陳信宏還以為自己幻聽。
  「現在?妳確定?那麼熱?」
  「你沒見過模特兒的防曬裝備吧?告訴你,它們可是──」
  「我忘記有沒有跟妳說過,其實我沒有很喜歡出門?」
  「我記得,你說人離不開三樣東西:水、陽光,還有冷氣。只是我越想越不對,你既然離不開冷氣,那怎麼會離得開陽光?」
  「因為我會紫外線過敏,而且有點嚴重?」
  聽見答案,林志玲的表情立刻變得很愧疚,他早有預期,於是搶先開口。「要道歉的是我,連陪妳出門都做不到,不好意思欸。」
  「你不要這樣說啦……」
  「我很認真噢。」
  「所以才叫你不要說啊……」她說道,緩緩弓起長腿,緩緩抱住膝蓋。
  見鬼,過了四十歲的女人,怎麼會……這麼可愛?壓下笑意,陳信宏毫不懷疑那些防曬產品的功效,情人的小腿光滑白皙,已是最佳代言。
  雖說病症屬實,但是不出門也能坐收美景,多年以來,這毛病總算有一點好處了。

#君子之腹黑
  待在屋裡不怕沒事做,他斜倚沙發看卡通,她席地而坐玩拼圖,幼稚如兩個童齡玩伴,只是安靜得多。
  拼到某個段落,她向後一躺,靠上他腹部。「我卡關了。」
  「卡在哪?」
  「地毯。」
  將目光自海綿寶寶移開,陳信宏端詳那幅畫。拼圖已經完成七八成,剩下的空白目測是張地毯,正紅色,零花紋零線索。
  「OK啦,妳連夏卡爾畫的人都拼得出來,還有什麼難的?」
  「你知道這是夏卡爾?」
  「猜的啦,風格很像。」他道,不無美術科班的小驕傲。
  「Bingo! 這幅是〈生日〉,畫他生日當天收到未婚妻花束的心情,你看這裡,男生是不是高興到飛起來了?」
  「對耶。」還高興到親人家咧。陳信宏偷瞥情人一眼,決定不說免得打擾那神采飛揚。「連名字都記得的話……妳很喜歡這幅畫?」
  她側過頭看他,眼尾帶笑。「嗯,我看櫃子裡剛好有,就拿來拼拼看。」
  「很美啊。」
  「我也覺得。」
  「我說妳。」
  睜大了眼,林志玲依舊靠著他,卻僵硬得一動不動。陳信宏撫過那頭長髮,笑笑完成甜蜜的復仇,對於她太隨意就靠上自己肚子一舉。
  好像有點小人……無所謂,下次買花賠罪吧,說不準可以換得一吻呢?

#平行時空
  情人長期獨居,屋內卻不安靜,歐美東洋主流另類,音樂無時無刻無所不在,但林志玲知道的屈指可數。
  終於聽出一首,她逮住機會:「Everything I Do! I Do It For You!」
  「嗯,恭喜答對。」
  「我好喜歡這首歌,電影就看了兩次,也有去演唱會──」
  「演唱會!」
  語氣陡然一變,懶散滑手機的陳信宏猛然坐直,瞅著她。
  林志玲一愣。「Bryan Adams是加拿大人,巡迴都會經過多倫多啊……我還記得這是第一首,因為一開場我就哭了。」
  他愕然看著她,臉上是難得一見的震驚,連手機掉到地上都沒察覺。
  「你還好嗎?」
  搖搖頭,當紅樂團主唱嘆了口氣,腦袋耷拉下來。「……妳贏了。」
  「因為我聽到live?哎,這首是經典,他每場都會唱,改天你也可──」
  「那不一樣。想像一下,妳在現場擦眼淚的時候,我只能窩在家裡聽CD耶,這差別也太……」
  「換個角度想,你在臺灣、我在加拿大,我們隔著太平洋,卻在同一時間被同一首歌感動,不覺得很浪漫嗎?」
  陳信宏癟癟嘴,多餘地理了理鬢角,倒是沒有反駁。
  「雖然那時我們不在一起,不過有這樣的共同回憶,也不錯吧?」
  他沒應,俯身撿起手機,順手把音響聲量調高,咕噥了句:「還行啦。」
  林志玲聞言笑了,聽著懷念的旋律,彷彿看見二十多年前那位靦腆少年,當時他們尚未與彼此相遇。

#棒棒der
  陳信宏無所不讀,但林志玲沒有料到,有天會在他書櫃發現教科書。
  還是同個版本呢……她摸摸書皮,有點懷念。「這本《Principles of Economics》是你的?」
  「別人送的,嗆我什麼都不懂還想創業,硬要把書回收給我,結果擺著好看而已,我沒翻過幾次。」
  「無所謂,你現在還不是把STAYREAL弄得好好的……反而是我,整個大一都在讀這本,最後也沒學以致用。」
  「差點忘了──欸,妳那時怎麼會跑去雙主修經濟系?興趣?」
  「爸媽希望。」她淡淡說道,物歸原位。
  聽見答案,陳信宏放下西瓜,轉過頭,靜靜望著她。
  「怎麼了?」
  「妳念一次大學,拿到兩個學位;我留級又被二一,大學還畢不了業。」
  「……所以?」
  「妳很棒,志玲。」他走上前,面對她,說得緩慢而堅定。「以前很棒,現在很棒,未來也會繼續棒下去,我知道。」
  她沒作聲,低頭小小邁一步,駝背走進那懷抱,貼著情人設計的潮T圖案,輕輕地蹭。精梳棉細細軟軟,溫柔藏起臉紅與哭意、害羞與感激。
  「好看吧?改天我跟不二良拿件小的,讓妳也有得穿。」
  「我不常穿T恤。」
  「確定?這樣算情侶T噢。」
  「……那就M號吧。」閉上眼,林志玲又蹭了蹭。
  陳信宏說她很棒,卻不知道,這樣和他讀同一本書、穿同一款衣服,擁有同樣的珍惜,才是她心目中真正的很棒。

#可以唷
  兩人難得相聚,卻連家門都沒踏出,看書聽歌、隨意吃喝,就這麼消磨掉一天假日。簡單晚餐後,他順口問她何時回去,卻被反問:不能留下嗎?
  陳信宏記得自己狠狠愣了幾秒,才故作鎮定回應:「嗯哼,可以唷。」
  再晚一點,他擁著留下的她,聽娃娃音從出差紀行講到友人產女,絲毫未見消停,不禁好奇。「等一下,都這個時間了,妳不會累嗎?」
  「啊!對不起,我太粗心了,你累的話我們之後再──」
  「請不要質疑妳男朋友的體力,謝謝。」他鄭重聲明。「晚上我本來就都醒著,可是妳一下飛機就來這,到現在都沒休息,剛剛又被我──」
  她忙不迭摀住他的嘴。「沒事,應該是時差的關係,我還很清醒。」
  「哦……沒事就好,妳繼續。」
  林志玲瞄他一眼,有無端被打斷的不解,卻仍是接回了話題。
  叨叨絮絮、喁喁噥噥,他戒備森嚴的私領域,被她的溫言軟語入侵。如果沒有發言要禮讓,林志玲其實可以很健談,見識到這點之餘,陳信宏驚訝地發現,原來自己也可以很安分當個聽眾。
  緊靠彼此不著寸縷,他像饜足的貓咪,慵懶自在,樂於聽她說整夜的話。

#免驚
  她驚醒,睜眼瞪著天花板看不清,僅思考一秒,便去探他。
  「阿信!」
  毫無動靜。
  「阿信!地震!」
  依舊沒回應,手卻被微微牽住,她知道他醒了。
  「怎麼辦?要不要跑?」
  「……唔。」
  「不跑?」
  「嗯。」對方模糊應道,伸臂一攬,將她攬進懷裡。
  她未掙扎,偎上那光裸溫熱的胸膛,聽見沉穩心跳聲,卻沒感覺到天搖地動,再久一點,竟也沒有餘震。
  清晨五點,她在他床上,地震,他只是抱住她,好似本該如此。
  那時他們交往不久,進度快得剛好,林志玲過些日子才知道,除了音樂之外,陳信宏也擅長吃和睡,並且對自己設計的房子頗有自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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